关于大本的古诗词(7首)
1 《驳复仇议》 唐代·柳宗元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
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
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
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
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
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
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
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
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
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
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
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
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
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
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
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
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
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
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
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
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
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
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
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
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
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
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
谨议。
3 《午门阙上》 明代·魏观
旌旗旖旎集中衢,日上金桥剑佩趋。
双阙云中开凤扇,六王天上捧龙舆。
成均被命仍敷教,大本承恩复说书。
殊渥无涯嗟未报,几回退食重踟蹰。
4 《通判国博中斋诗》 宋代·强至
天下以中为大本,天地得中能自生。
古之圣贤一用中,政刑礼乐万事平。
於戏后世中道丧,政分宽猛刑重轻。
礼非俭陋则奢僭,乐不专一须锵铿。
其间万事亦颇僻,或过不及谁与绳。
今公奋然力追救,大署中字为斋名。
谓中之迹不可见,粲焉其道存六经。
尚书洪范有皇极,春秋王道为权衡。
在易之爻贵二五,于诗无邪义甚明。
子思著篇究根柢,王通命说垂仪刑。
夜探群书味中理,鸡鸣而作还奉行。
出处语默皆时中,措诸万事无侧倾。
有时宾至相与乐,咏歌亦作中和声。
檐前竹树有中色,四序不改长青青。
公今一州贰守政,千里犹变中庸甿。
异时朝廷赞天子,扩之四海中道成,至得摄齐升公斋,一听中论退服膺。
5 《送司农丞杭公还京诗》 元代·杨维桢
十年农星晦无光,太史昨夜占五潢。
国家大本重谷禄,曰奎曰胃明天仓。
中书垣次大司农,署秩列九卿,尊大府,春耕藉亩冬藏冰,六十五官八九扈。
杭公均输少卿属,赋足国家民亦足。
农田漕运一时了,文如锦绣人如玉。
归来奏仪帝曰俞,诏书宽大赐民租。
太平治象今日见,不用再讲贞元宰相均田图。
6 《畴依》 宋代·王柏
流泽未远,口耳复迷。
纂组断碎,倚托媚时。
大本斲丧,扰扰胡为。
渊源微矣,予将畴衣。
7 《挽饶伯余室氏曾夫人二首》 宋代·曾丰
始托得其地,中伤乖所天。
心犹持七戒,教不废三迁。
大本中孚卦,繁文内则篇。
区区彤史笔,未足远其传。
8 《广陵芍药盛开品目比旧又多累日与同官赏叹不》 宋代·苏颂
禀质由来自绝伦,谁将巧思变天真。
郑风谑赠缘情密,谢守翻阶得句新。
菊聚万铃樗大本,松添七鬣竹浮筠。
未知妍陋从何辨,等是生成一大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