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伏见的古诗词(2首)

  • 1 《驳复仇议》 唐代·柳宗元

    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

   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

    臣窃独过之。

    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

    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

    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

    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

    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

    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

    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

    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
    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

    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

    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

    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

    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

    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

    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

    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

    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

    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

    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

    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

    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

    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

    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

    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

    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
    请下臣议附于令。

    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

    谨议。

  • 3 《葛氏鼎》 宋代·欧阳修

    大河昔决东南流,萧条东郡今止湫。

    我从故老问其由,云古五鼎藏高丘。

    地灵川秀草木稠,郁郁佳气蒸常浮。

    惟物伏见数有周,秘藏奇怪神所搜。

    天昏地惨鬼哭幽,至宝欲出风云愁。

    荡摇山川失维陬,九龙大战驱蛟◇。

    ◇然岸裂轰云驫,滑人夜惊鸟嘲啁。

    妇走抱儿扶白头,苍生仰叫黄屋忧。

    聚徒百万如蚍蜉,千金一扫随浮沤。

    天旋海沸动九州,此鼎始出人间留。

    滑人得之不敢收,奇模古质非今侔。

    器大难用识者不,以示世俗遭掫揄。

    明堂会朝飨诸侯,饔官有品供王羞。

    调以五味烹全牛,时有用舍吾无求。

    二三子学雕琳球,见之始惊中叹愀。

    披荒斲古争穷搜,苦语难出声咿嚘。

    马图出河龟负畴,自古怪说何悠悠。

    嗟吾老矣不能休,勉强作诗◇效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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