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天后的古诗词(6首)
1 《驳复仇议》 唐代·柳宗元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
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
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
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
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
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
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
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
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
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
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
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
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
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
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
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
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
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
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
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
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
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
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
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
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
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
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
谨议。
3 《题陶贞白故居》 宋代·徐照
徵居上天后,有屋在松根。
一片仙坛石,却当僧寺门。
居山称宰相,隔代绝儿孙。
太傅新为记,今来亦不存。
4 《同杜叔高祝彦集观天保庵瀑布主人留饮两日且》 宋代·辛弃疾
竹杖芒鞋看瀑回,暮年筋力倦崔嵬。
桃花落尽无春思,直待牡丹天后来。
5 《题漫天坡》 宋代·郭奕
在漫天是小漫天,小漫天是大漫天。
只因大小漫天后,遂使生灵入四川。
6 《题禹庙》 宋代·蒋白
大禹归天后,南惟此庙存。
屋腥龙挂影,岩墨电烧痕。
夜祭支间火,春鼙浪里门。
到今疏凿水,敢不向东奔。
7 《奉和袭美太湖诗二十首·入林屋洞》 唐代·陆龟蒙
知名十小天,林屋当第九。
题之为左神,理之以天后。
魁堆辟邪辈,左右专备守。
自非方瞳人,不敢窥洞口。
唯君好奇士,复啸忘情友。
致伞在风林,低冠入云窦。
中深剧苔井,傍坎才药臼。
石角忽支颐,藤根时束肘。
初为大幽怖,渐见微明诱。
屹若造灵封,森如达仙薮。
尝闻白芝秀,状与琅花偶。
又坐紫泉光,甘如酌天酒。
何人能挹嚼,饵以代浆糗。
却笑探五符,徒劳步双斗。
真君不可见,焚盥空迟久。
眷恋玉碣文,行行但回首。